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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擬進一步放寬基金投資陸股、香港紅籌股與H股的比重。依據金管會的報告,未來將建立定期調整機制,參照摩根士丹利(MSCI)、富時(FTSE)等指數編製公司對港股、陸股的年度投資比重,加計50%為投資比率,放寬基金對陸、港股的投資限制。 以96年3月30日富時亞太地區(除日本)指數為例,港澳H股與紅籌股比重為11.32%,依金管會建議方案,基金業者可投資在港澳H股與紅籌股比重,將可達16.98%(即11.32%乘以1.5)。 以去年底國內投信所有跨國股票型基金規模約4,000億元,目前已有10%、也就是約400億元可以投資港股、陸股。若投資比重增至16.98%,將可多出280億元額度。境外基金,增加額度則難以估算。 這項開放政策同時包括引進台灣的境外基金與國內基金,其規模更大。據了解,金管會已將此案送陸委會,由於只須修改行政命令,有機會在520前放行。 一旦基金可提高投資陸股、港股比重,不僅可讓目前多檔超過比重的境外基金免於下架的命運,國內投信公司旗下基金也可配置更多資金在陸股與港股,有助提升國內投信基金的競爭力。 現行規定,境外基金與國內基金可投資港澳紅籌股、H股,投資上限為淨資產價值的10%;投資大陸股票上限為0.4%。 現行規定是參考94年初MSCI、FTSE相關指數中對港股陸股比重權數而定,但實施以來,兩地股市權重不斷增加,如富時亞太地區指數,港澳H股與紅籌股從93年10月的6.46%提高到96年3月的11.32%,業者均希望能定期調整。金管會研議,將每年調整一次。 在投信公司登陸的部分,依據大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境外股東實收資本額不少於人民幣3億元(約新台幣13.2億元),且雙方主管機關必須簽訂監理合作協定(MOU)。金管會調查,國內投信公司的實收資本額,尚無符合上述標準者。相關新聞見A2 |
- Apr 15 Tue 2008 10:12
基金投資陸股 擬大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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