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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今(10)日將討論促進產業升級條例98年底施行屆滿後,以調降所得稅取代現有1,483億元租稅獎勵,預計營所稅率會在17.5%或20%間擇一採行;個人綜所稅則僅對中產階級降稅,稅率21%以下者各降1%,降稅利益達165億元。

賦改會在經歷上個月部分賦改委員暫停賦改會運作的提案後,今天再度召開委員暨諮詢委員會議,由於賦改會能否成會,並無出席委員人數限制,財政部說,會議將照常舉行,希望委員都能與會。

財政部官員表示,促產落日後的配套方案,仍需視98年底產業升級條例是否全面落日而定,若企業界仍希望保留包括人才培訓、研究發展與物流中心、營運總部的租稅減免,營所稅率調降幅度將會縮小。目前營所稅率為25%,在促產全面落日前提下,財政部同意降至17.5%,將接近香港的水準。

賦改會召集人、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昨晚表示,由於促產條例落日後所得稅配套降稅方案相當複雜,希望12月底前完成。據了解,工商團體也偏好將營所稅一次調降至17.5%,以提升競爭力。

根據學者所提出的促產落日後的所得稅配套改革方案,共計提出七個稅率調降方案,但經過模擬分析結果,促產全面落日,營所稅率調降至17.5%,個人綜所稅率維持30%及40%兩級距不調整,僅對21%、13%與6%的三級稅率降稅,可獲得的經濟效益、減緩所得分配惡化等效果最佳。

按學者就實際申報資料推估的稅收變化,在營所稅率降為17.5%或20%時,促產全面落日,搭配調降個人綜所稅率、調高四大扣除額(已修法送立院審查),並維持課徵最低稅負與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取消對上市(櫃)公司加徵10%保留盈餘稅,庫仍需承擔180億元到449億元不等減稅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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