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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副主委傅棟成昨天證實在政府即將開放陸資來台經營的項目中,將包括「第二類電信業務」,例如利用網路進行資料儲存、檢索,以及網路電話等,都將開放陸資公司來台投資競爭。 傅棟成在陸委會例行的新聞背景說明會上,被問陸資能否投資台灣電信業時特別強調,目前傳出的大陸中國移動投資遠傳,由於遠傳是第一類電信業者,因此不會開放陸資以「經營事業」為目的投資。 但傅棟成也解釋,如果陸資只是單純買遠傳的股票以求獲利,則依金管會對陸資買賣股票的規定辦理,目前是只要陸資超過百分之十,則依照陸資的規定管理,百分之十以下,則依一般外資規定管理。 針對陸資來台政策,傅棟成表示,相關政策大致底定,雖然大陸方面希望台灣採取負面表列方式,開放得愈多愈好,但也對於台灣必須漸進開放表示理解,但大陸仍提出他們感興趣的產業,希望台灣方面能增補在陸資來台的表列項目中。 傅棟成也透露,下次會談將觸及的產業檢驗標準議題,也是陸資來台項目的配套措施,主要目的在完善兩岸商品貿易往來機制,建立監管平台。 他指出,經濟部將在年底啟動的兩岸搭橋專案中,優先選擇的中草藥、太陽光電、汽車電子、航空、紡織與纖維、通訊、自行車等產業,都可能碰到兩岸產品檢驗認證問題,為避免將來因認證引發爭議,雙方才會提出希望優先討論產業認證標準化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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