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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即將開放國銀間接參股陸銀,金融業在大表歡迎之餘,也抱怨這項政策的開放受惠者有限,金管會高層表示,等台灣、香港及大陸三方監理機制建立後,下一步會準備與大陸方面協調建立雙方監理機制,以利國銀直接登陸設分行,或直接參股陸銀。

金管會預計3月中旬宣布開放國銀透過香港參股大陸銀行,目前已在香港投資子行的富邦金、上海商銀,將直接受惠,富邦金早已表明投資意願,且參股對象都已找好,至於持有香港上海商銀股權50%以上的台灣上海商銀,會否送件申請,也備受關注。

但除了這兩家外,對多數國內金融機構來說,這些開放政策是看的到、卻吃不到,還有業者不滿的說,雖然政府說這是通案,但很難讓人不聯想這是為少數業者量身訂作。

金管會高層表示,根據大陸方面規定,參股陸銀至少要有100億美元以上的資產,香港是因「大陸與香港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規定,資產只要60億美元即可。因此,對其他在香港以外設有子行的本國金融業者來說,恐怕仍難適用到這項間接參股措施。

金管會高層也認為,兩岸政策的突破不是金管會可以作主,涉及跨部會的協商,目前必須先走出第一步,透過香港,建立三方監理合作機制後,接著就可以試著從「三方」變成「兩方」的監理合作機制。

一旦台灣與大陸方面「雙方」的監理合作機制可以建立,包括大陸辦事處升格分行、國銀直接參股陸銀等政策,都很容易就可以解套。

不過,業者吐槽說,「開放參股根本不需要監理機制」。依據新版巴塞爾協定規定,若到海外設立分行,母國、當地國必須要有監理合作協定(MOU)才行,但若是到海外設立子行,主要是由當地國監理,當地國可以要求與母國簽MOU,但不簽也可以。

業者指出,參股陸銀只是「買門票」而已,從巴塞爾協定、國際會計準則來看,政府說參股必須要有MOU,根本是講不通的。

當然政府可以說,未來國銀可能提高陸銀的持股,簽訂MOU是為未來作準備,業者認為,絕對可以體會政府「為以後著想」的用心良苦,不過,以現在的Timing來說,國銀最多只有財務性參股而已,根本沒有必要MOU這回事。未來如果真的要增加持股,金管會還是有准駁權,不一定要現在非有MOU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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