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當一個國家蓋高樓時,就是泡沫吹破的時候。」那麼當2008年Burj Dubai蓋起來,杜拜會不會變成泡沫呢?普羅投顧認為目前金融財務工程的改造,已讓傳統伊斯蘭教義不再限制其發展,但相關法規與當地企業文化等因素仍存在負面影響,現今的杜拜如同剛學走路的小孩般;DIFC承擔著未來杜拜的金融發展,且必須有相當的變革,才能受到世界的青睞。

中期目標,要當倫敦香港間的橋樑。

屆時,杜拜將會驕傲的展示出,其不只是人工島嶼與世界高樓的展現,避險基金也將如雨後春筍般聚集於此。

阿聯大公國位於阿拉伯半島東部,全國由七個獨立之分子邦組成,分為阿布達比(Abu Dhabi)、杜拜(Dubai)、沙迦(Sharjah)、阿吉曼(Ajman)、歐姆古溫(Umm Al-Quwain)、拉斯海瑪(Ras Al-Khaimah)及富吉拉(Fujairah)等七邦。

杜拜邦是大公國第二大邦,面積約380平方公里,僅占全大公國的5%,惟進出口貿易額卻占全大公國的70%。杜拜亦產石油,惟石油儲量並不若首都阿布達比豐富,當地政府未雨綢繆、深謀遠慮,遂積極發展經濟,企圖成為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的金融中心,但其最大的企圖心是要填補歐、亞、非三洲金融服務的空隙,服務的對象要涵蓋由三大洲,132個國家及32億人組合而成,規模達18.3兆美元的大市場。

這是個長遠目標,中期來說,杜拜把自己定位為倫敦與香港之間的金融中心及橋樑。目前杜拜的商品交易所仍與紐約合營,但是杜拜有信心在幾年之內成為倫敦、紐約和新加坡之後的全球第四大原油交易中心。

全球回教人口約有13億,亞洲與非洲占約90%的回教人口數。現時全球的伊斯蘭金融業務,規模達7,000億美元至1兆美元,每年成長率約15%。據金融機構估計,全球高達2兆美元資金來自波斯灣地區,過去多流向歐美國家,投資標的包括美國國庫券、瑞士和英國等,現在逐漸回流。

近五年中東區域經濟成長率平均達6% ,IMF預估明年經濟成長率也有5.9%。根據Capgemini與美林證券最近發表的報告,中東在2005年資產逾百萬美元的人數成長近10%,總人數達30萬,預估於2010年將突破180萬,波灣國家政府投注數十億美元改善基礎建設,國家投資機構也四處尋覓合適的投資物件。

伊斯蘭金融業務,運作與一般金融體系不同,按照伊斯蘭宗教規例,其金融服務不可以涉及利息、借貸、投機或放空,企業投資亦不可以涉及菸酒、豬肉及賭博相關事業。如果客戶要向銀行借貸或抵押擔保,就必須先向銀行出售資產,再向銀行每個月繳付租金,以取代一般銀行的供款及利息。

一般而言,回教律法不允許涉及下列任一因素的交易,此包括:

一、Riba。可蘭經明文禁止Riba,Riba在阿拉伯語中的原意是「生長、超過、增加」,後來泛指債主向債務人收取的固定利潤。可蘭經是從穆斯林皆兄弟的原則出發,反對當時存在的高利貸剝削現象,將任何不勞而獲的利潤或收入都定義為Riba而加以禁止。伊斯蘭的聖訓(Hadith)則舉例表示以金易金、以銀易銀必須等量交換,若有增加即是Riba。由於金、銀係穆罕默德時代所使用的貨幣,因此後人據此解釋為任何金錢借貸皆不應收取利息。

二、Gharar。其字面含義是「風險」或「不確定」,Gharar是將存在可能性或特性不確定的物件銷售出去,由於其具有風險本質,因此使得此類交易如同賭博一般。伊斯蘭聖訓列舉了許多Gharar的例子,如水中魚、空中鳥、胎中仔、逃跑的動物、樹上未成熟的水果等,所有這些例子的共通點是它們皆有存在可能性的問題,如水中魚可能抓不到、胎中仔可能流產及水果可能不會成熟等。在現代金融交易中,與Gharar有關者為保險及金融衍生商品。

三、賭博(Maisir),與此有關者為具有投機性質的金融交易如期貨與選擇權。

四、禁止(Haram)產銷的商品與活動,如豬肉、酒類與賭場等,儘管如此,對於旅館或飛機等雖非以前述項目為主要業務但仍可能提供(如酒類)者,是否應納入禁止之列,學者存有不同意見。

2003年10月8日卡達政府發行一筆7億美元的7年期回教債券,募集所得將用來開發哈馬德醫療城,其結構是首先由卡達政府、卡達國際伊斯蘭銀行及豐銀行合資成立一個名為Qatar Global Sukuk QSC的特殊目的機構(SPV),再由SPV向卡達政府購買醫療城坐落所在的土地區塊,以發行土地共同持分信託憑證(即回教債券)的方式轉售給投資人。

可蘭經限制,銀行家總有辦法解套。

全球有300多家金融機構處理伊斯蘭相關的資產,涉資約3,000億美元。倫敦及馬來西亞是兩大伊債產品發行地,由於要符合伊斯蘭教義,投資產品必須特別設計。

避險基金也是需要巧妙的安排,幾乎所有的避險基金投資標的皆無限制,所以名義上不會直接購買叫做「避險基金」的東西,而是購買跟著該檔避險基金指數波動的一種「票幣」。杜拜的伊斯蘭教銀行(Dubai Islamic Bank)、德意志銀行(Deutsche Bank)、高盛(GS-US; Goldman Sachs)皆於2007年6月時引進此款周邊金融商品,以避免與伊斯蘭教規範衝突。

中東國家的「油元」是世界各地資本家覬覦的對象,即使可蘭經律法森嚴對投資頗有限制,但是「辦法」是人想出來的,這些聰明的銀行家會想出解決的辦法。

近年來,杜拜大舉進行地產建設以及開放金融法規,目前總市值中約有37.5%市值分布於地產類股,為市值第一大類股,其中該國最大地產公司Emaar Properties PJSC占總市值約20.156%為最大權值股,即為正在興建的世界第一高樓杜拜塔的開發商。其次銀行類股於該國占28.5%權值,為第二大類股;因寬鬆的金融法規而興起的金融投資產業亦有10.3%的市值,為該地第三大類股。

杜拜股市,地產銀行股市值逾六成。

杜拜國際金融交易所(DIFX)及卡達金融中心在2005年開幕,其主要業務為協助全球及區內的公司能與國際及本地投資人搭上線。DIFX希望經由提供財務誘因、如百分之百的外資所有權、個人所得及營業利潤免稅、資金允許自由進出及廣泛簽署避免雙重課稅協定等,能吸引20%的全球基金。

迄目前為止,已有49家金融機構(大部分為外資)取得杜拜金融管理局依全球標準所核發的營業執照,其中包括:滙豐銀行(HSBC)、瑞士信貸(Credit Swiss)、美林(Merrill Lynch)及避險基金Permal and Man Group,研發及教育部門亦吸引了部分投資。

杜拜國際金融中心(DIFC)與杜拜政府為了讓杜拜成為避險基金中的下一個盛會已付出相當多,但目前僅有一檔避險基金在此註冊,人們所稱的免稅天堂為何乏人問津?Ian Hamilton(另類投資協會南非分部主席)認為,需要更吸引人的稅負制度。僅有目前的稅負優惠不足以吸引其他避險基金經理人來此,許多重要機構在杜拜成立,實際上僅設立分行或是銷售機構。

此外,完整的基礎建設仍待持續。中東地區就長期而言,當地的財富管理業務有相當大機會存在,但金融業發展尚需其他行政與相關服務的第三業者加入,實際上整體的進展速度仍相當緩慢。租金費用過高也是一個問題,形同間接稅賦。雖然DIFC提供免稅、100%外資擁有、沒有任何外匯管制等優惠。但在DIFC的租金卻是異常的高,在尚未獲利前,就如同間接的稅金支出。

Hamilton認為稅負優惠如同另一個司法管轄區,在開曼群島或是百慕達已經快速成長。目前杜拜的唯一優勢就是受到高油價的關係相當多的現金流入。有人認為杜拜金融監理局(DFSA)的規定,是讓基金在當地註冊的最大議題所在,DFSA計畫讓避險基金與基金經理人均需要執業許可。實際上,Hamilton表示這項規定是對投資人有利的。

避險基金執業許可是DFSA的一項開創性的金融法規,目前尚仍在討論協商過程。在該項法規的定義下,對避險基金經理人或是相關人員設定相當高的規範原則,以確定他們擁有應具備的技能加上系統控制監管投資流程、避險相關交易風險、後台管理與市場訊息敏感度的控制等。該項標準亦要求基金經理人的風險管理政策與評估、設定監管利益衝突的要求與投資組合的正當注意程序調查。

Clifford Chance LLP的資深顧問Andrew Henderson相信實質的問題是DIFC需要面對該規範無法吸引避險基金投資人前來該區域設立。由於DIFC建構相當高標準的規範,以至於沒有基金可以通過測試。另外中東地區的投資人不覺得對註冊於杜拜的基金有忠誠度的需要,只是杜拜的另一項計畫,與其他中東地區沒什麼兩樣。Hendreson解釋明顯地基金經理人樂於將基金放置在傳統的海外避險基金環境,像是百慕達或是開曼群島。但是當他們想要增加私人資產管理的功能時,杜拜自然會吸引他們過來。

除了上述法規限制,波斯灣地區的企業文化與西方的標準仍有一段距離。摩根史坦利的馬胡爾表示,波灣地區最大困難在於企業文化長期不透明,「我們不希望在旅館大廳做生意,我們希望市場能符合世界標準」,經濟學家賽迪所任職的企業治理機構Hawkamah最近發表報告指出,波灣企業習慣遠不及西方的透明與帳目標準,以當地85%企業均為家族企業看來,這種說法並不讓人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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