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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生產「旭光」日光燈知名的台灣日光燈公司爆發嚴重虧損,積欠員工退休金與資遣費,總計受害員工達兩百五十三人、總金額三億一千三百多萬元。勞委會昨天根據「大量解雇勞工保護法」,將公司董事長劉傳人與大股東日月鴻集團實際負責人陳萬添裁定禁止出境,即起生效。 位於新竹縣竹東鎮的台灣日光燈公司已經有五十四年歷史,近年財務狀況不佳,雖然員工在民國九十年間同意降薪,仍無法挽回頹勢。日前公司宣布結清員工年資,並自二月二日起停工,員工過年前失業,先後向勞委會、立法院等單位陳情。 勞委會勞資爭議科科長王厚偉指出,昨天開會討論本案,認為台光公司積欠三億一千三百卅三萬多元,但是退休金專戶裡只剩下一萬四千多元,已符合大量解雇勞工保護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因此對公司董事長劉傳人,以及有台光百分之五十八股份的日月鴻集團實際負責人陳萬添,作出禁止出境處分,立刻通知入出境移民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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